平凉市物价局2013年度冬季供热价格公告
2013-12-06 14:58:54 来源:市物价局
目前我市冬季供热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进一步做好平凉城区冬季供热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和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就平凉城区2013年度冬季供热价格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13年度平凉城区冬季供热价格执行平市价[2009]125号文件规定,即按采暖面积居民住宅每平方米21.5元,非居民住宅每平方米25.0元,供热时间为五个月,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在具体计收方式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充分体现政策的公平公正,为下一步供暖价格改革奠定基础,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供暖费的计收方式由原来按采暖面积计收统一调整为按建筑面积计收,由各供热企业、各物业小区在保持供暖费总量与2012年度不变的情况下,换算成按建筑面积计收的具体标准并公示收取。平凉城区各供热企业、各物业小区和广大热用户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2013年度暖气费收缴工作。
特此公告
平凉市物价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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